面前的小童有点可怜,我很想帮帮他,但他拒绝金钱,我只好把偏方告诉他,这样他就不会有什么负担了。
谢谢叔叔,我会去买的,之前我也听说这样的药方,但我不怎么相信,既然是你说的,那肯定就是对的,我明天就去买。
好的,我该进去了,你也不要喝酒,对病没好处。
知道了,叔叔,今天有我的演出,我好好为你唱首歌。
恩,好的,你唱的一定很棒。 我转身进了酒吧,小童还在原地迟疑。
老张一见我进来,赶紧把嘴凑过来:那是谁?
老王也把耳朵凑进来,我告诉他们说那就是老陈的小情人,老张感叹了一声:他妈的,好白菜都被猪啃了!
我和老王都笑了起来。
演出开始了,几个歌曲过后,主持人上来调侃了一翻,引起阵阵欢呼和掌声,接着他又介绍演员:下面出场的是反串明星——童童小姐,他把一首好听的歌《女人花》送给各位好朋友!有请童童小姐!
我知道这是小童要上场了,音乐响起来,所有的观众和我一样都纳闷了,音乐放错了!
陪着你坐到天黑想请你说出你的累漂泊的心总需要一些安慰听一首歌请你不要流泪~~~~小童穿着件白色晚礼服上来了,化了妆的他,配上这裙子,非常好看,比女人还女人。这首歌很好听,这是电视剧《姐妹》里的主题歌,我顿时明白了他为什么临时换歌的原因了,我的脸有点发烫,不敢往台上注目。
让我再陪你坐一回夜色依然如水往事难追今夜别让他心里破碎留下一段真情慢慢回味……老张大方地送了一个花篮,但我再也坐不下去了,这样的情景很让人尴尬,我自顾自地走了出来。老王不知道我怎么了,也赶紧跟了出来。
我刚要打开车门,小童泪眼婆娑地站在了门口、10、蠕动的颤栗告别了老张他俩,我漫无目的的行驶在街道上。街边的小摊上坐满了乘凉的客人们,电视里在反复播送着中国队获得金牌的信息,每一块的金牌都会使人们一阵欢呼,国家荣誉高于一切的理论在此刻被充分的展现出来。
我没有被小童的行为所触动,人到中年感情已经被严重钝化,更多的理智在心里激荡,如同街道两旁的路灯,尽管很多诗人给它赋予了浪漫的灵魂,但它自己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夏天的炎热和冬天的寒冷。
当我穿行在这手臂似的电线秆子时,我总会看见一只绿尾巴的孔雀在向我走来,妖媚而蛊惑,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传说中的贼船,但我明白,我已经在贼船上了,那条绿色的船只不过是比我这条更神秘更诱人而已。
鬼使神差,我到了贼船的旁边,我想直接上去,但又怕此行为会很不礼貌,我拿起电话拨了他的号码。
你好,小弟。
李哥啊,你在哪啊?
在你家楼下,我可以上来吗?
什么?呵呵,你上来吧,我先把衣服穿上。
呵,光着好看。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走上楼梯,我期待这只绿孔雀的尾巴会放在椅子上,而拔了毛的孔雀比绿尾巴会更加迷人。
孔雀把门打开,没有看到绿尾巴,却看到了黄T恤。一件杏黄颜色的T恤穿在他的身上。我原本很讨厌黄色,满眼的黄色会使人感到世界的末日的来临,另外黄色最容易招惹飞虫。不管是人还是虫子,都会鲜亮的颜色非常感兴趣,它们把这个抽象的颜色当成自己的做爱对象了。
黄色T恤穿在他身上却是另外一种效果,更加衬托了他皮肤的白,我开始改变对黄色的评价了。
李哥,你先坐着,冰箱里有冰棍,有西瓜,你自己拿,我赶紧把这篇文章发上去。
他开了门径直坐下来继续工作。已经把我当家里人了,全然没有第一次见面那么客气,我很喜欢这样的交往,让人觉得轻松。
他打字的声音很小,这和键盘有直接关系,他用的是笔记本,而且他打字的速度奇快,几乎看不到指头触摸按键,大概专业作家都是这样的吧。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饮料,然后在屋子里参观起来。他笑了。
李哥,别笑话我啊,我懒,所以家里很乱。
其实他的屋里一点有不乱,有淡淡的清香,说不出是哪种香料的味道,很好闻。
你还用香水?
呵呵,大男人用什么香水啊,李哥,你觉得我屋里很香吗?
是啊,非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