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朋友又怎么样?仅仅一个下午的形同陌路你就已经无法忍受了,不是吗?
我心里就像两个人在吵架,回班级的路上脑子一片混沌,而我所有的犹豫和防备在看到我书包的一瞬间溃不成军。
那是一个月前,我书包的带子不知道为什么断了,我又没钱买新的只好天天抓着书来回走,苏毓笛从来没问我为什么不背包了,而却在几天后,那个断了的带子被人仔仔细细地缝好了,我纳闷儿,问他,“我书包怎么好了?谁给我缝的?”
他头也没抬,就说,“哦,我昨晚看见它坏了就顺手缝了。”
“你缝的?”
“恩。”
我一把抱住他,“哈,宝贝儿,我太爱你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却没推开我。那天,我真的是非常开心,背包都不舍得背了。
他就是这样,从来不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我需要的事情一件件地做好,做完了也从来不会说是自己做的,所以在他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会感动的想哭。
刚回到班级我看着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男孩子,手就不由自主地想摸他黑黑软软的头发。算了,爱他痛苦,不爱他也痛苦,做不成爱人至少做他的哥哥吧,何必用爱来束缚他指责他呢,这又不是他的错。
“小笛,别睡了,快上课了。”我坐在他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
“唔……”他迷迷糊糊地起身,看到我的笑容有点发愣,然后忽然很开心地笑开,“你不生气了?”
“恩?我没生气啊,”我笑笑,“刚才是心情不好,对不起啊冲你发火了。”
“呃?原来你是心情不好……”他挠挠头,笑道,“我还以为我又说错什么了让你生气呢,呵呵,你不生气就好。”
“你那么在乎我生不生气?”
“当然了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
呵,真是单纯得孩子,朋友,最好的朋友,我只能苦笑。
“对,最好的朋友。”
上课铃响了,我看着身边认真听课的孩子,心中那股郁结的情绪一点点化开,朋友,注定的结局,算了,不要想了。我叹了口气,看向黑板,的确,我该学习了。于是我在堕落了两个月后开始回到了正轨上。
之后的日子一成不变,只是我的心像突然老了一样,我可以很自然地笑着看他和凌珑有说有笑,我甚至可以送他俩到琴房,晚上怕他一个人危险再在他和那个女人分别后接他回寝。我的每一天就像一个冗长的流水账,只不过是一潭表面光鲜的死水罢了。我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习和社团上,结果学习成绩好的一片闪亮,体育部下任部长也都基本敲定了我,我在所有人面前天天开心地笑,然后意识的另一部分仿佛脱离身体俯瞰着我可笑的做作。行尸走肉,好像有点夸张,但我是真的很累。
一天我们篮球队的几个人一起练球。
“任行,你脚步移动再快一点!”球场上我对着任行喊。
“哎,不行,我今天不在状态。”他敲敲脑袋,“得了,我不打了,队长!我下去歇会儿。”说着他就走向在旁边看球的苏毓笛,小笛拿着我的衣服不知道和任行聊起了什么。
球队半个月后要和一中比赛,我打前锋,这场比赛很重要,所以我们几个正式球员最近练得很勤,任行属于一号替补,他自己说那叫鸡头。
“王若飞,小心!”我投完篮脚刚刚落地忽然被什么东西滑了一下,一个不稳就摔了下去,膝盖重重地砸在了地上,顿时整条腿开始痛得抽筋。
“王若飞!”所有人都围过来,担心地喊。我疼得直冒冷汗,腿还一抽一抽的,让我整个身子都跟着抖起来。
“王若飞!你怎么了?!”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小笛的声音,然后忽然被人抱在怀里,“你怎么了?哪儿疼啊?”
我咬着牙根本说不出话,然后就听到有人过来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
“我操!你们他妈的没长眼睛啊?这儿有人打篮球你们他妈把球往这儿踢,有没有脑子!”我听到任行的声音。
“我都说了不是故意的么。”
“草,说了就算了?妈的你替他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