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熊大叔,是我现在的BF,也是我认定这辈子要在一起的男人。他是一个白白胖胖,充满魅力的中年胖熊,他身上有很多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书写着属于他的传奇,正因为如此,我特别的迷恋他,崇拜他,爱他。也是与大叔相恋期间,我经历了人生的一次重大选择,也使我的人生之路换了方向,有了人生新的奋斗目标。
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完美,但可以很绚烂,值得回味,身边的那些擦肩而过的人,灿烂了我的青春岁月。然后,缺乏安全感,没有归属感,使得我更向往夫夫生活,两个男人甘苦与共,不离不弃,共同规划生活,有未来,有希望。
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形形色色的人们为了名利忙碌追寻,"真情实感"更显得难能可贵,而大叔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让我像珍惜初恋一样,珍惜着这份难得的爱情,而我最终相信,为爱真正的付出一次,对一个深爱的男人掏心掏肺、轰轰烈烈的去爱一次,就算伤痕累累,也不后悔,至少,我们有信心,有希望去追寻未来,真正实现"愿得一人心,白首莫相离"的誓言!
那段时间心情烦乱。在网络上消磨着时间,挥霍青春。在QQ上,与大叔聊天,他的网名很吸引我,感觉是个有故事的人,不像是单纯的找人上床的人。查看了聊天记录,原来与大叔曾在半年前有过一次聊天,当时问他找什么朋友,他说,除了BF,其他都可以。我的目的是找BF ,对不找BF的人不屑一顾,我明白,这样的人,要么没有责任感的花花公子,要么就是身不由己的已婚男人,本质目的,就是419,一夜激情而已。
因此,我没有再和他深入了解下去。再次相遇,还是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他至今也不知道我们之前曾有过一面之缘。
2012年4月末的那天晚上,我鼓足勇气,坚持一定要见他,已经过了午夜12点,我从床上爬起来,打车前往大叔的住处,见到了这个气质不凡的男人。家里虽有些凌乱不堪,一看就知道是单身汉的家,但从他房间书柜里那些各种图书,就知道这个男人很有内涵。一面之缘,如何能让这个大叔爱上我,选择和我一起生活?
感谢那次我的冲动,与之相见,于是,从那天开始,我和大叔恋爱了。
和大叔的恋爱,从初识到相知,从相爱到相守,无需特别介绍,幸福,特别的幸福。那个时候,自己深陷在恋爱的甜蜜中,觉得是老天的厚爱,让我遇到这么好的男人。
那个时候,还没有和大叔同居,我大多时候住在宿舍,于是每天早晨起床开始,就开始想念,直到睡前互道晚安。如果周末休息,会住在大叔那里,于是,本不爱睡懒觉的大叔,会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尽量陪我多躺一会儿,我睁开眼睛,看到他在身边,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
刚到大叔这住,看不惯房间杂乱,到处灰尘,满地污痕,于是利用睡前时间大扫除,擦地板,擦桌子,清除厨房油污,大叔依旧对着电脑斗地主,写资料。偶尔会跑出来,看看我弄的如何,并与我调侃几句。我猜想,大叔阅人无数,身边来来往往的各种帅哥也一定不少,我深信,无论是谁,都不会像我那样为他做家务,任劳任怨的一心为他。也许,我的表现良好,得到了大叔的认可,或者是小小的感动,所以,我们越发亲密。
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我尽我所能,为大叔多做一些事,我自己也深陷幸福之中。的确,为了自己爱的人付出,是那么的快乐,很单纯付出情感,很单纯的快乐着。
大叔酒量很好,有一次,大叔说晚上出去和朋友喝酒,我并没有过多担心,然而,这次他确实喝多了。我当天并没在家里住,已经半夜1点半左右,大叔来电,我迷迷糊糊的接起,对方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你是阿鹏吗?我是大叔的朋友,他喝多了,躺在马路上睡着了,他让我给你打电话带他回家。"我放下电话,急忙起床穿衣服,打车敢往他那里,在小区门口,见到了几个人,大叔瘫软坐在椅子上,其他人站着聊天。看样子,确实没少喝啊,无法自己走路了。于是,我和其他几个朋友,把大叔扛回房间。送走了大叔的朋友,我给大叔脱衣服,用温水给他擦洗身体,他吐得到处都是,我把脏衣服仍在洗衣机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