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初见,和他二十年(一)

宝宝被分到了十二班,他开学比我们早,我送他去学校转了一圈,然后安顿好了一切,第二天他就要军训了。我想到去年我们军训时小笛一直没来,说是去参加钢琴比赛,原来这段记忆我和他是空白的,算算,我们在一起也就一年,我才十六岁而已,早晚会忘了他的。 
一个假期没有他也没什么可回忆的,他没再联系我,我也没联系他,我换了手机号码,告诉了所有人唯独没告诉他,我知道自己在逃避,我不想再让自己那么辛苦了,就当一次缩头鬼好了。因为犯了一次胃痉挛,这个假期我又瘦了很多,我想就算他看到,他也不会在意的吧。 
开学的时候,我提早到了一天,我把宿舍所有的东西整理出来移到了新宿舍里(因为调班宿舍也全调了),陈音办事很利索,干脆连宿舍都把我和隋朗安排一块儿了。隔了一年又是一个寝室的兄弟,我俩自然就很铁了。 
我自己一个人到了305,他们宿舍只有一个人到,我看到小笛的床和桌子落了些灰,心里想着这是最后一次照顾他,于是简单给他打扫了一下,我看到他用的书皮和一些本子是我买给他的,心里就很难过,要跟这一切说再见了吧,可是,会有再见的可能么,呵呵,我又开始妄想了。 
小笛,我爱你,但我爱不起了,如果我离开你,你会轻松很多吧,那么就这样,就这样吧,再见了。
 
 
我被调到了七班,高二七班,和隋朗一个班,因为是文科班没几个男生,黑压压一片女人,我有点纠结。晚上又自我介绍了一圈,第二天就正式上课了。文科班在四楼,理科班在一二三楼,小笛的班级在二楼,我想,我们见面的几率可以大大降低了,这样也好,既然要忘,就离开的彻底一点吧。 
之后的两年我似乎一直这样,一边告诉自己我要离开他,这是最后一次帮他,一边又无法控制地想偷偷见他,看到什么对他有用的就买下来托人给他,我真是受不了我自己这种愚蠢的样子,但是做这一切的时候,我再也不像高一时那样矛盾彷徨,而是一片平静和淡然。 
开学一个多星期后,我当上了学生会体育部的部长,柯俊宝第一时间就来报名,虽然他除了跆拳道什么运动都不会…… 
因为社团的原因我需要去找一下任行,我心里想着见到苏毓笛也没什么,况且还不一定碰得上呢,就假装自然地往九班走,或许我心底还是想见一见他的吧,只是那时候我刻意忽略了所有想见他的渴望。 
和任行说完话,我没有看到小笛,心里有些难受,转身要上楼的时候,我低头看到他正往上走,我愣了愣,忘了躲开,他一抬头看到了我,那是我表白后将近一个半月我再次看到他。曾经我们形影不离,最长时间的分别就是五一的七天假期,我不知道这四十五天他有没有想过我,呵,怎么可能呢,躲我都来不及吧。 
他看到我明显无措起来,我紧张的心情在见到他慌乱的表情后一下子平复下来。算了,既然我给你带来那么大的困扰,我不会再让你看见我的,这个结局,不是早就注定的么? 
他低着头在那儿站着,走也不是退也不是。我看着他纤瘦欣长的身影,轻声笑了笑,我的小笛,再见。心里默念了一声,我转身慢慢地上楼,我想告诉他,我不会打扰他的,既然你不想说话,不想见我,我会配合你。 
我没有回头,我不知道他的反应是什么,但我想,我还是不知道的好吧。
 
 
那天之后,高二上个学期我就没怎么见过他,偶然间碰到我会马上绕道走,我不敢看他的反应,不想揣测任何事情,也如我所愿,我的生活回到了从前,没那么多犹豫,我终于摆脱了那个优柔寡断的我,回到了曾经意气风发的时候。 
他生日那天我送给他一整套的奥赛书,因为买不到是在网上订购等了一段时间才来的,我听说他要备战奥赛了,这个应该会有用。我托人给凌珑,就说是她给他的,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还挂念他,但我又忍不住不去关心他,呵,真是混乱。 
我生日的时候有人送了我一块儿黑色的石头,晶莹剔透的,特别漂亮,远远看倒像是玻璃球,很多匿名的礼物里这个给我的印象最深,也很喜欢,我把那块儿石头放在笔袋里,天天没事儿就拿出来看看,它黑亮的色泽让我想到小笛的眼睛,它们很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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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 所属分类:短篇小说
  • 投稿: 大树和小树
  • 来源:胖熊网
  • 发布时间:2017-10-10 09:36
  • 更新时间:2019-07-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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