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文章看似很多了,事实上只写了开头,纠结的在后面呢,呵,谢谢喜欢我文章的朋友,虽然写得慢,我会努力写完的,不会弃楼。
最后就是,我担心如果我五天不写了,这贴能不能沉下去,那样的话可真是可惜了,所以希望麻烦大家这几天没事儿就顶一下,也不用一直在首页,只要别沉没了就好。写了这么多就希望大家帮个忙吧,呵呵,BLACK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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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每个班开班会,互相自我介绍之类的。进到教室我看到我和苏毓笛果然是同桌,在靠墙的第二排,开心得不得了。
“大家好哈,我叫任行,原来是六中的,以后就是同学了,大家互相关照了哈。恩,我很喜欢动漫哪,有谁跟我志同道合的咱可以讨论啦~~恩,还有就是孙燕姿的歌我也是超爱的……”一个穿着一身耐克的短头发小子窜上了台,叽里咕噜地聒噪了半天,我明显看到苏毓笛皱了一下眉头,呵呵。不过我倒是挺喜欢这样的性格的,单纯的傻气。
“大家好,我叫凌珑……”话刚说出口,我下意识地抬了下头,果然,大美女,不过,呵呵,我说怎么那么耳熟呢,原来是那天借我看书的女孩儿,呵,她竟然也在这个班。凌珑简单说了几句,下面静的要死,那帮男生眼睛一个个直勾勾地看着她,我看到苏毓笛也瞟了她一眼,虽然只是一眼,但我依旧不爽。
差不多一个钟头了,终于快轮了一圈,我推了推苏毓笛,“不要最后一个说,去吧。”他看了我一下,点了点头。
“我叫苏毓笛,原来四中的。”他说的声音很低,眼睛扫了一下台下,说完很干脆地就走了下来。我呆住,所有人跟我一样的反应。正当全班尴尬的时候,忽然一个欢快的声音冒出来,“苏毓笛,你好有个性哈~帅呆了。”然后一秒钟后,全班哄然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是那个任行,班级气氛明显好了很多。
“大家好,我叫王若飞,”班级里忽然静下来,我朝苏毓笛笑了笑,继续说,“我原来是Y市三中的,刚到这个城市不太熟悉,希望和大家成为好朋友吧。恩,还有就是,我原来是Y市三中的篮球队队长,”刚说完,就听到底下男生们倒吸一口气,嘿,一猜就是这反映,那个时侯我们那儿喜欢篮球的初中生谁不知道Y三中篮球队呢,呵,“对了,刚才苏毓笛没介绍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他会弹钢琴,已经十级了,”果然下面开始窃窃私语,都看向苏毓笛,而他没什么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呵,他可是音乐天才,我呢,就是五大三粗,就会打打球,要不没事儿打打架~”下面都笑开了,我继续笑着说,“我很喜欢摇滚乐也喜欢动漫电玩之类的……”还没说完,下面忽然有人喊了一句,“你最喜欢听谁的摇滚?”
我一看,是个很嚣张的男生,那个时侯就耳钉鼻钉还染了亚麻色头发,不过长得很好看,爱美之心么,我就本能反应地对他印象那个好啊,笑得一脸灿烂柔和,“BON JOVI,最爱。”
他愣了一下,然后眼睛放光,“你也听他们的歌?!”
“当然,那么棒的音乐啊,”我看了一眼老师,“那么,我就说这么多了,呵,下面就请唯一一个没发言的人上来讲两句吧~”
下面哄然大笑,老师呵呵笑着走上台,“王若飞你个臭小子。”
老师开始讲话,无非就是那些遵纪守法的东西,我正无聊呢,忽然看到一个纸条飞过来,一下打在苏毓笛手上,我俩一愣,回头看是那个特嚣张的小子,我记得他叫张扬,他指指纸条,再指指自己,又指了一下我,我点了点头。
打开,龙飞凤舞很漂亮的字,“你刚才说你喜欢JOHN?”
“不只是JOHN,我喜欢那整个乐队,不过JOHN的声音太棒了!”
“是啊,不过我是最喜欢他了。”
“呵,看得出来,你打扮很像他~”
“真的?哈,我是在模仿他哈,不过真没想过会有人和我一样,我周围都没多少人听摇滚的,更别说国外的了,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者啊!你还喜欢谁?”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从纸条变成纸张最后变成本子地聊到老太太讲完,最后还意犹未尽,“你住寝是么?”
“对啊。”
“哎,可惜我走读,要不就能跟你聊通宵。”